说明
经现场初步踏勘后发现,项 目简介中所描述的“新南街道辖区内 14处房屋, 建筑面积大约2600平方米”,“14处房屋” 多为增层、 改建、 扩建, 并非独立房屋,“2600 平方米” 指 的是增层、 改建、 扩 建部分的面积 。实际鉴定工作不止需要考虑对增层、 改建、 扩建部分的安全性,还需考虑对原房屋结构整体的影响。 即实际需要鉴定的面积远大于2600平方米 。非常****点击查看公司的信任,****点击查看公司有幸中标。 但因上述原因,我 公司无法按照“项目简介” 中鉴定内容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 故申请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