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部分(石峰山路、珠塘路)[变更公告]

[零陵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部分(石峰山路、珠塘路)[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招标详情

湖南零陵工业园区萍洲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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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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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市政部分(**山路、珠塘路)[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5-08-08】

稀土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山路、珠塘路)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道路工程师资格;

变更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原招标文件:工期:365√天(日历日,下同)。

变更为:施工工期365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工期:60天(日历日)。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标准:“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2.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发包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补充新增内容:投标报价只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填报即可。

其它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以上更正内容敬请所有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石山脚****点击查看园区创新创业大厦8楼;

联 系 人:秦凌科;

电 话:176****点击查看846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中亚家园1408室;

联 系 人:孙黎明、伍素鹃;

电 话:185****点击查看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