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溪流域无人机巡查违规畜禽养殖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的更正公告

关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溪流域无人机巡查违规畜禽养殖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的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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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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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蕉**七都溪流域无人机巡查违规畜禽养殖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4 10:27

我局于2025年9月1日发布的《**市蕉**七都溪流域无人机巡查违规畜禽养殖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因内容需补充和完善,现将更正后的完整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蕉**七都溪流域无人机巡查违规畜禽养殖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对蕉**七都溪全流域(干流全长58公里,主要支流9条,总流域面积331平方公里,涉及虎贝镇、洋中镇、石后乡、七都镇、九都镇、霍童镇)畜禽养殖情况开展排查、全覆盖巡查、人工复核及溯源并形成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七都溪全流域含支流畜禽养殖情况排查;

(二)开展全覆盖巡查,生成巡查报告,暂定每45-60日一次;

(三)开展畜禽养殖问题集中点拆除情况巡查,暂定每15日一次;

(四)针对无人机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区域问题进行人工复核及溯源,暂定每3日一次;

(五)搭建无人机巡查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巡查一张网,能够实现对七都溪全流域的覆盖;

(六)建立全流程事件跟踪闭环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1.管理平台涵盖事件管理模块,能够呈现事件分布点的发现时间、经纬度、多维度照片、归属乡镇、事件状态等信息;

2.管理平台能够实现无人机远程控制并实时回传现场画面;

3.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能完成人工复核、溯源,并生成报告等工作;

4.开展七都溪流域畜禽养殖治理与管控成效评估。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要求报价单位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四、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9月15日前寄送至宁****点击查看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点击查看1105****点击查看大队一)。

五、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086。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