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内容及维保要求
1.项目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自动扫描定位喷水灭火系统;(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5)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6)防排烟系统检查与功能测试;(7)防火卷帘;(8)消防广播;(9)应急照明(E-BUS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除外);(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1)灭火器年度检验;(12)消防设施年度检测。
2.维保要求:
(1)应保证展馆整个消防报警、火灾联动等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定期检查、测试、检修
①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常规检查,通过技术人员与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交流、查看消防主机打印记录和消防值班记录,了解上一个月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对出现的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对消防主机进行检查并记录,抽查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实验,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准确性、报警主机运行状况、联动请求的正确性。对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进行预防性检查。对建筑物内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了解消防设施有无人为损坏或其它损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配电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试验启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核对储油量;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试验警报功能;报警控制器试验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试验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核对储水量;稳(增)压泵试验启泵、停泵时的压力工况;消防水泵试验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试验启闭功能;室内消火栓试验最不利点出水及静压;启泵按钮试验远距离启泵功能;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阀组试验放水阀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试验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水流指示器核对反馈信号;试验联动启动送、排烟风机,试验联动启动排烟阀,核对送、排烟风口风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应急广播系统扩音器试验联动启动和强制切换功能,扬声器测试音量、音质;消防专用电话试验通话质量;防火卷帘试验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制功能;消防电梯试验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等。
②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度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3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3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3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水枪检查不少于一次;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检查正压送风或机械排烟系统功能,并测试风速、风压值;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3个月不少于1次。
(3)全面检测
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试验,填写详细的设备检测记录,并就测试情况出具测试报告,明确整改期限,并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代展馆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为展馆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4)故障检修
派遣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故障维保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并应在24小时内修复,对维修结果做好记录。
(5)其他检查
根据展馆要求,在重要事件之前对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每次检查时间为1天。
(6)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报警系统及内容款项中的设备或线路未能正常工作,维保单位须承担相应责任。
(7)维保单位须协助展馆配合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
(8)制定全年维保计划,并在维保服务期起始前交至采购方,作为阶段性验收依据。
(9)建立消防档案
建立详细的消防设施档案文件,每次维保后及时记录服务信息(含照片),经采购单位人员签字确认后由采购单位留存。
(10)技术培训
维保单位应负责对展馆的物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其能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培训可安排在每次检查、测试、检修时进行,也可应展馆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进行,次数不限。配合展馆进行消防演习。
(11)免费承担该维保项目所有维修费用(包含所有配件、零星设备维修)并免费提供累计金额不高于3万元的零配件(免费安装、更换及调试),超出3万限额部分由采购方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且所用配件须与现有设备匹配并全面满足系统性能需要。
(12)如展馆对消防系统进行改造施工,维保单位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报警系统探测点及联动控制点恢复安装的监督、指导、验收,验收后纳入整体技术服务范围。
(13)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维保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 服务期限: 1年。
三、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