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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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市级防汛抗旱物资购置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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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点击查看**公司放弃成交资格,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核查,****点击查看二次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符合信财购(2024)11号文第六项要求,现顺延本项目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作为成交人。 | ||||||||||||
3、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5日16时55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2、本次更正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市**南路31号 | ||||||||||||
联系人:徐克非 | ||||||||||||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61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市**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万国商厦14楼 | ||||||||||||
联系人:赵文 | ||||||||||||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799、196****点击查看385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文 | ||||||||||||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799、196****点击查看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