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法院消防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怀远县人民法院消防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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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消防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27.959981万元

中标单位的评审总得分:80.31分

中标单位地址:**省**市**区迎胜路东510号沿街营业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点击查看消防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工程包括点型探测器、按钮、声光报警器、天棚拆除、阀门拆除等,消防报警系统包括点型探测器、按钮、火灾显示盘、声光报警器等,消火栓系统、配电箱、成品保护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31日

六、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00分

七、公告期限: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投标人对公告结果有质疑,请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由参与的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质疑函的同时,必须将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统一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禹都大道北侧**路228号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55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小区西门**路26-16号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0365、151****点击查看5962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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