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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组织开展****点击查看大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因第一名****点击查看放弃成交,现成交候选人顺延到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三、原成交候选人公示内容:
(1)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道79号裕兴苑商办楼8幢506号
(3)成交金额:¥217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柒仟元整)
(4)质量标注:合格
(5)工期:15个日历日
现更正为:
(1)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2)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308号网讯大厦四楼
(3)成交金额:¥210000.00 (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4)质量标注:合格
(5)工期:15个日历日
四、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1131,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东路462号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193****点击查看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夏先生
电话:185****点击查看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