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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反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点击查看9001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市**区东荷街62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宇通路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无人机反制车配置清单
无人机指挥车配置清单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乙方负责货物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货物毁损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工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应当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6)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泄露国家秘密、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质量要求3.1 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3.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全新的、原装的、未使用过的正品,通过货物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合格,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3.3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做导致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4 乙方需提供无人机指挥车配置清单序号17动中通车载卫星天线的第三方的检测合格报告。 3.5 乙方须保证将无人机反制车配置清单序号1侦测设备授权给甲方,满足甲方移动使用场景,保证官方升级和sdk开发权限可与车上其他反制侦测设备联机。 3.6 所有车辆改装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前的最终设计实施方案和图纸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3.7 乙方承诺无人机反制车固定设备操控平台为后期根据相关标准联网提供接口。 4.售后服务4.1 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4.1.1 乙方能长期优惠供应良好的技术及备品备件,要有专业人员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 4.1.2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3 年,其中车辆质保期3 年、无人机及其搭载设备保险服务1年。质保期内,乙方免费对所售车辆和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维修、技术支持等。主要设备提供终身保修(主要设备是指无人机反制车配置清单序号 1 侦测设备和无人机指挥车配置清单序号 43、51、54 无人机),项目质保期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项目等,乙方承诺、甲方要求和国家法定要求不一致的,均按最长期限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1.3 售后服务方式:驻场服务与远程支持相结合。 4.1.4 响应时间:乙方提供 7×24小时技术支持与上门服务。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分钟内作出响应,7小时内不能通过指导解决时,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人员须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抢修,故障检修7个工作日内无法排除(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要提前与用户协商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应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无偿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4.1.5 技术支持:质保期内,乙方须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须提供主管部门对车辆的日常点名、拉动训练、演练比武等考核活动的技术支持。乙方接到突发事件处置通知后,工程技术服务人员须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保障。乙方接到大型活动通知后,须免费派出不少于 2名工程技术服务人员提供遂行技术保障服务,为现场活动提供保障。 4.1.6 定期巡检:乙方每年务必免费配合甲方定期开展车辆和设备的质量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 4.1.7 备件备品要求:乙方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目录及报价清单,设备出现故障后如果 24 小时仍无法解决则必须免费提供备用产品。备品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指挥车配置清单序号 43、51、54 无人机。 4.1.8 质保期满后,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后续服务和零配件。 4.2 培训要求 4.2.1 培训目的: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知悉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所有设备的操作使用,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 4.2.2 培训要求:乙方需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课程内容安排。须安排 2 名以上专业师资人员对甲方实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15天。培训方案应注明培训课程的时间、地点及课时、每次课程的内容和目的;培训时须有完整教材。乙方还须安排 2 名甲方技术人员去改装厂家培训 15 天,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2.3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高级技术培训,主要设备及系统相关的工作原理,系统分析设备中的思想和方法; 2)主要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培训; 3)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及系统应用操作培训; 4)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及系统保养及维护培训; 5)系统常见故障分析、处理方法和升级培训。 所有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总价外的任何费用。 5.其他要求5.1项目人员要求 5.1.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专业化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管理生产岗位,以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需要,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关键技术与管理人员(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1.2 乙方须为本项目实施安排骨干成员至少 12人以上(提供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可以统管全局按计划管理实施完成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本项目技术、设备部件、安装生产等负责,项目实施骨干成员中至少配备有1名生产安全员、1名品质管理员。 5.1.3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电气行业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供电系统部署和车辆改装,项目实施人员团队中至少有2名具备电工证人员(提供相关人员及其证书信息)。 5.1.4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配置、生产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 5.1.5 为确保车辆改装质量,甲方有权不定期安排专人去改装现场查看,如有不合规之处,乙方须按照修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5.2 计划与进度要求 5.2.1 乙方须有明确合理的进度计划,包括需求确认、车辆的设计、改装生产、各系统集成、测试诊断,验收与售后服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均应当清晰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鼓励通过优化工艺与**将车辆提前交付。 5.2.2 本项目的车辆底盘为重要基础部件,乙方宜有现存或有可靠渠道可尽快获得符合规格参数要求的车辆底盘设备。其他部件设备或技术均应当选择先进成熟稳定可靠的产品。 5.3 保密及廉洁条款要求 5.3.1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如造成甲方国家秘密、警务秘密和个人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3.2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建设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不得接受或索要任何形式的贿赂或不正当利益,杜绝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违者视为违犯廉洁原则并承担相关责任。 5.4 其他要求 5.4.1 本合同总额是采购清单内容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包括硬件、软件)、车体改造与集成(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第三方检测、车辆上牌、保险(一年)、税金、安装、技术培训费等费用。 5.4.2 合同执行时,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205ca4816e****点击查看57997eaa235c06b741 ****点击查看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即****点击查看000.00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2辆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点击查看000.00元。乙方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乙方应于甲方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协助甲方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直到完成车辆上户。,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合同金额的10%,即778000.00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3年)满无质量、经济及其他纠纷后无息支付。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0 收款账户: 工行**二里岗支行(****点击查看:17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40014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需提供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货物的交付。 交货地点:****点击查看,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货物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服务要求是否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进行履约验收 。 2.验收时,验收小组会对主要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乙方须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点击查看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车辆交付须符合**省车辆上牌要求,如不符合,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车辆交付时须提供合格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5. 乙方须保证验收时提供与车型相符的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完成车辆牌照等所有车辆上路前须完成的手续,并承担车辆购置税、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包含不低于 300万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 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以及上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系统、软件、平台等乙方须提供不少于 6 年的免费升级服务。 7.乙方须制定科学完整的应急保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故障及突发情况的处置预案和保障举措,确保甲方重大活动及日常用车平稳有序。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技术文档资料要求:技术资料主要指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以及系统使用说明等; 2.乙方提供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应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国家标准、ISO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和符号; 3.所有技术资料均应包装随同车辆一起发运。如果甲方书面确认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须在 3天内将技术资料通过中国邮政免费邮寄给甲方,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之内; 4. 技术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车辆使用手册、通信系统图、系统布线及路由图、设备布置图、设备端子板接线图、天线安装结构图,所有图纸可在原设计图纸基础上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改绘;乙方应提供安装设备(软、硬件)清单及设备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安装手册、维护手册、出厂测试报告、开箱验收记录、系统校准和调试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安装工程设计变更单等资料,所有资料要有中文版本。对于各种文档和资料,乙方须提供电子文档和纸面文档,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 (6)履约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 件》、《GB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 GB8410-2006 汽车内饰标准 》 、《 GB 4785-201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标准及行业通用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得低于国家最新有关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验收按照[2024]5 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甲方认为需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交付车辆功能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的权利。 5. 验收时将查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出场检测证明等重要技术资料,同时对无人机侦测、反制等设备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如达不到采购需求要求,将不予通过验收。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特性、风险及其它任何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形,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合同费用增加或服务期限**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系统中的个别设备与技术因不预见因素导致未能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6.乙方应负责其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及派出的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该批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验收、保管、维护、维修等过程中出现乙方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和货物毁损,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7.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8.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货物被扣留的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及对甲方的赔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9.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有保密义务。 10.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应定期配合甲方开展车辆和设备的质量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凡因乙方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经相关机构认定后,由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4.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5.乙方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交货完毕,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每天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进行扣除。延期 100 天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逾期交货而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乙方具有未按约定提供售后服务、转包分包、泄露甲方秘密等情形之一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乙方承担。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条第1款按照“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4.本合同第十五条合同文件效力解释顺序为第(1)至(5)顺序执行。 5.本合同第二条第3.1招标文件是指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为****点击查看。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7.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执行。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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