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等规定,我厅依法受理、审查了**鼎****点击查看公司等4家单位测绘资质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审批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内容 | 审批意见 |
1 | **鼎****点击查看公司 | 申请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批准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申请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批准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3 | **省通****点击查看公司 | 申请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批准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4 | **市齐航****点击查看公司 | 申请增加乙级:海洋测绘 | 批准增加乙级:海洋测绘 |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