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在****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信誉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供应商须提供一个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技术服务(含检测或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含封面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消防技术****点击查看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登记。(需提供平台登记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