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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13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P155,五、投标报价要求及最高限价(一)投标报价要求3、由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 ”中填写以下文字内容: 元/平方米;**工程费,报价形式采用下浮率方式,由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填写以下文字内容:**工程费下浮率为 %(不得小于14%)。但在P160《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填写内容只有 元 % ,应如何填写
答:招标文件P160页中的《开标一览表》是文件自带的格式,投标人实际填写报价是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中进行填写。
2、招标文件P173,1-2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备注中: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未找到要求的主要施工机械,请问此处1-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备内容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配置
答:是。
3、招标文件P167表,2、主要负责人简历表,是否只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填写即可,其他人员是否填写
答:是,其他人员填写4、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4、招标文件P17,定标要素3、项目机构要素:在定标补充资料中上传相应证书及工作证明、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问“社保缴费证明”可否当做“工作证明”资料关于施工项目负责人履历是否需要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答:“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施工项目负责人履历需要提供业绩证明资料。详见本次澄清文件的定标要素。
5、请提供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图纸。
答:初步设计图纸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6、请提供本项目的可研资料。
答:本项目开工前提供。
7、请提供本项目的勘察报告。
答:本项目开工前提供。
8、请明确本项目的用地红线。
答:详见本次答疑文件附件“用地红线图”。
9、请提供本项目临水临电接驳位置。
答:详见本次答疑文件附件“用地红线图”。
10、请明确除洁净区域外,是否还有其他指定分包施工工作如是,请提供其他指定分包施工工作的内容;请明确总包单位施工范围。
答:总包单位施工范围为本次EPC工程总承包范围,专业工程暂估价后期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招标;无指定分包施工工作。
11、请明确项目开始时间。
答: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12、P16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外,是否无需配置额外人员。
答:由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自行考虑。
13、招标文件对主要负责人无相关业绩要求,请问P167主要负责人简历表中主要工作经历是否仅需填写个人履历,无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答:由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自行考虑。
1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14.1.4.4第(19)合同签约总价即中标价,承包人应及时申请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通过图纸会审后修改完善施工图,经审查修正后的施工图所对应的总价不得超过中标价。问:因签约价即中标价为下浮后总价,故此处“施工图所对应的总价”是否应理解为预算下浮后的总价。
答:预算评审后下浮的总价。
15、附件11 土建、机电界面划分表中“电芯厂房”装修工程关于划入机电包的地面工程仅为成品保护、拆除、二次恢复,未提及地坪施工,而在建筑与结构版块划入土建部分施工的界面描述为“8.楼地面工程(基层回填处理、换填层处理、混凝土垫层、防潮层及防水层、地坪切缝及美缝、金刚砂耐磨地坪、环氧地坪、防静电地坪、不发火地坪、不锈钢地坪、地砖地面、地砖面层填缝处理);”问:“电芯厂房、模组厂房、动力站、成品库、原料库、综合仓库、电解液仓1-2、罐区及泵房”土建包的地坪施工范围是否为整个厂房区域
答:是。
16、第47页,施工组织设计中(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问:为便于施工现场平面及临时设施的布置,需明确临建布置的区域及水电接驳口,能否明确
答:详见本次答疑文件附件“用地红线图”。
17、第47页,施工组织设计中(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问:是否有地勘报告资料,便于基础方案编制。
答:本项目开工前提供。
18、第58页,合同工期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问:总工期270天,是否有明确的开工时间,若没有,投标单位是否自行考虑
答: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19、第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宜****点击查看管理局2024年3月2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包人自身属于中小企业的除外。问:若我司与其他施工单位按各占预算总额50%的份额组合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或单个成员的分包是无法满足预算总额的50%,是否为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各承建的范围累加满足预算总额的50%即可。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以上内容不适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及以上。
20、《附件11土建与洁净机电界面划分》文件,问:机电承包单位所涉及的施工内容,是否不含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后期由业主另行单招
答:包含在本次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后期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招标。
21、第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8定标要素:1、工程业绩:根据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额10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问:业绩描述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是否包含工业厂房类
答:包含。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31元/平方米;2、**工程费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14%。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修改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工程造价信息》均修改为“《**市**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以2025年9月13日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港窑路39-6号
联 系 人:王勇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02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南路35****点击查看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566-8040
日 期: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