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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智能电气制造一期产业园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祥盛路19号
成交金额:2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智能电气制造一期产业园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服务范围:智能电气制造一期产业园建设****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公司以东,北一路以南,**路以西,阳光大道以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2#厂房、3#生活大楼、4#辅助用房、5#耐久试验台、6#危险化学品库、7#开闭所、8#门卫等**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室外附属等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00000.20m2,总建筑面积58532.70m2。本次采购内容为1#、2#、3#桩基检测服务,包括管桩检测及对应的水泥搅拌桩承台下加固检测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开展智能电气制造一期产业园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服务时间:15个日历天(各单体工程桩基检测完成后2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不得影响桩基子分部验收)。
服务标准:检测成果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宣祖明、杨冬梅、程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1.2%执行,计算不足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2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小康路与****点击查看商务中心A座5层519-521室,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8358。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与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湾沚区湾沚镇小康路与****点击查看商务中心A座5层519-521室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8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永辉
电话:156****点击查看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