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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9分钟前 | 公 开 人:****点击查看临时管理人 | |
| ****点击查看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点击查看法院于2026年6月1日作出(2026)苏0506破申(预)89号《预重整登记通知书》,决定对****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于2026年6月18日作出(2026)苏0506破申(预)89号《决定书》,指定****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点击查看商务中心(G116地块)工程、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临时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放式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点击查看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程序,尚未进入重整程序。本次招募旨在广泛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方式不限。意向投资人可结合项目情况和自身优势提出投资方案,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对临时管理人及意向投资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临时管理人有权视预重整程序进展及报名情况,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并另行通知或公告,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应独立作出价值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及项目现状进行投资,接受项目中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的确认。 (五)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行使。 二、债务人及项目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成立于2014年2月1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00464F,法定代表人陈起宏,住****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大道1368号1幢A329室。 (二)主要资产情况 1.****点击查看中心(G116地块,在建工程) 本项****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重楼路以西、南**路以南,系商务办公用地,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40#办公楼及配套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后三通及配套,共计建筑面积63,121.5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19,284.98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约5,180平方米)。产品包括北部6栋8-11层小高层办公楼(面积260-1000平方米,共57套)及**31栋3-4层独栋办公楼(面积552-574平方米,共31栋)。项目剩余部分收尾工程,因故于2025年5月停工,目前尚不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2.****点击查看广场(G118地块,现房) 该项目已建成交付,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含一幢4层商业综合楼(两层商业及两层小户型公寓)、一幢22层办公楼及一幢21层公寓楼,目前有少量现房可售。****点击查看广场(G118地块)不纳入本次重整范围,将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单独进行处置。 (三)项目投资价值 1.区位优势突出。项目位于**大道主干道旁,地处吴****点击查看基地核心,是连接**高新区与**区的咽喉要道;紧邻国家4A级旺山景区,周边集聚**(**)软件产业园、越旺智慧谷、**机器人产业园等产业集群,办公需求长期稳定;七子山隧道即将贯通,中环西线、沪常高速构成多维快速路网。 2.产品稀缺。G116地块31栋独栋办公楼为**市场稀缺**,独门独栋、独立入户、独立电梯、通天然气,南向大开间,适配企业总部与高净值资产配置;小高层整层办公适配中型科创、研发企业,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强。 3.准现房优势。G116地块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剩余少了工程,验收完成后即可交付使用,相比普通期房大幅缩短等待周期;项目周边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科创公司、研发机构密集,商办物业租售需求旺盛,竣工交付后可快速承接外溢企业客户,去化基础坚实。 (四)116地块未完工工程情况 ****点击查看中心(G116地块)目前未完工工程主要包括:总包未完零星工程、消防工程、10KV外线新放电缆工程、专变配电室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机械车位、三网通工程、自来水工程、天然气工程、绿化工程、二次供水设备维护、物业用房装修、垃圾房及信报箱等配套、标识标牌、人防标志、车位道路划线、车位充电桩等。意向投资人可向临时管理人尽调工程相关资料。 三、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为开放式招募,投资方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受让股权或增资等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提供项目续建共益债融资;收购项目资产等;或者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具体投资金额、交易结构、支付安排、投资范围、债务处理、经营方案及退出方式,由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协商,并在投资协议、预重整方案及后续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 如有意向做共益债投资人的,共益债融资金额、计息规则、拨付节点、付息安排、还款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协商并在最终签署的《共益债投资协议》中确定。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能够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提供投资资金,并按临时管理人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愿遵守本公告及后续投资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点击查看法院与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五)临时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本人签字捺印): (一)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及投资方案(应明确拟采用的投资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出资安排、还款安排及其他主要条件); (二)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 (三)意向投资人出具的近3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限制高消费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 (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本公告发布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文件;自然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资产负债、产业背景等信息; (六)资金实力证明材料(****点击查看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及《资金来源合法承诺函》;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自然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七)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因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年度数据的,应提供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 (八)****点击查看银行回单; (九)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及联合报名**协议;各成员均需提供前述各项资格证明材料; (十)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全部报名材料。以联合体报名的,未经招募方同意不得增加、减少或变更联合体成员。 意向投资人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逾期提交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招募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0月20日12:00前,至本公告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或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一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提交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请合理预留邮件在途时间),并同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付款时请注明“国发**预重整报名保证金”。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事项将通过补充公告方式对外公示。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市**区养育巷151号**商务大厦609室;联系人:袁律师,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2102;徐律师,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0593。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点击查看临时管理人; 账号:860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364; 开户行:**银行**东吴支行。 (二)报名前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本次报名前,****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点击查看公司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投资方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意向投资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应向临时管理人申请尽职调查并提交保密承诺函,并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点击查看公司完成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全面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在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意向书之后,不再重**排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报名材料所需的费用,并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意向投资人未履行保密承诺函内容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遴选及相关安排 1.仅有一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且投资方案符合要求的,由临时管理人协助债务人与该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并根据谈判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预重整阶段的投资人。 2.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且投资方案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综合投资方案、投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交易可行性、项目盘活效果及债权人整体利益等因素,视情况安排遴选(必要时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正式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 (四)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向临时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投资协议及投资方案将依法定程序提交审议确定,****点击查看法院备案。若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表决前债务人转入重整程序的,预重整期间确定的投资人即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之后、参与遴选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放弃竞选资格的,或参与遴选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或备选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投资协议签订后,履约保证金依约自动转化为投资款(不计息)。 3.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投资协议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点击查看法院最终****点击查看公司进行重整,或虽裁定重整但相关方案未获法定程序通过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实现的,投资人可申请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材料制作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案件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报名时间或发布补充、变更公告,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三)临时管理人系依法履行职责。意向投资人及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及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除临时管理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由其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市**区养育巷151号**商务大厦609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律师,131****点击查看2102;徐律师,188****点击查看0593。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