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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基地(SPF****点击查看示范场项目)二期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3〕444号文,项目代码:****点击查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街道高丰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280.52㎡。主要包括:1号楼**653.96㎡,3号楼**590.48 ㎡,2号楼改造2036.08㎡,1号、3号楼**住宿、食堂等配套设施,改造2号楼通风系统、排污系统、环控系统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85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包含本次发布的采购清单中所有设备(含设备、运行中的所有配件、附件)的供货、运输(含包装)及运输保险、施工安装、调试、检定校准、测试、验收合格,技术资料、备品备件、现场技术服务,售后维保等全部内容,以本次发布的设备清单为准。
(2)施工部分:包括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本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当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质量保证期要求: 1、本项目设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投标设备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条件
①设备采购及安装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牵头人1家,其他成员1家;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专业分工;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49号 | 地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7栋1层1-3号 |
联系人: | 丁老师 | 联系人: | 曾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1679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1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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