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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誉森****点击查看公司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区,**黄**路、南至**路、西至大涵河、北至双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3001平方米。
2.采购内容:零碳园区NO.2024G1006地块(近)零碳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含试桩)等]、防雷检测、消防查验(含消防设施专项查验)、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3.预算金额:299.2万元[其中:质量检测预算金额为238万元;防雷检测预算金额为:15.3万元,消防查验(含消防设施专项查验)预算金额为45.9万元]。
4.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费率):
(1)质量检测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费率不得高于计价基数的80%,计价基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指导价(2025版)》;
(2)防雷检测最高投标限价:15.3万元;
(3)消防查验(含消防设施专项查验)最高投标限价:45.9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费率)的投标无效。
5.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检测报告(含质保期检测报告,如有)之日止。
三、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a、b、c资质条件:
a、质量检测资质:下列(1)或(2)资质:(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①见证取样检测、②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水平试验、低应变法检测等)、③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④钢结构工程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点击查看监督局颁发****点击查看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2)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b、防雷检测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c、消防查验(含消防设施专项查验)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平台”中完成注册备案(技术服务类型应包含: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 提供备案截图);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6年6月-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点击查看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本次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质量检测资质单位。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9月3日
招标文件领取: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9月10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者、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6366)。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9月10日17:00(**时间)前送达**誉森****点击查看公司,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9月24日9:00(**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9:30(**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716室开标室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9:30(**时间)
开标地点:**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716室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4-****点击查看636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地址:**誉森****点击查看公司(**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誉森****点击查看公司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