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现对“皖江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开展采购活动,特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皖江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
3.项目地点:**市新站高新区
4.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站高新区扶疏路与新**路**东南角皖江小区内,总建筑面积约72300平方米,改造栋数31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内外配套道路维修翻新、内外墙面维修屋顶防水维修、小区水电设备维修更换、楼道维修、小区出入口维修、机动车、非机动车位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楼栋破损部位维修、安全隐患位置维修、排水设施维修、消防设施维修完善、安防系统维修完善、场地综合整治、亮化及消防改造景观绿化、雨污排水及物业用房改造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2639.18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及城市更新等资金
7.项目概算:11.87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皖江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包含且不限于: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幕墙工程相关检验、防水材料相关检验、地基基础工程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检验、保温节能材料相关检验、水电材料相关检验、室内环境相关检验、工程实体检测、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防雷、基础监测等;道排检测:道路压实度、沥青混合料、路面强度厚度、排水管、纹管、检查井盖、水篦、路沿石、检查井模块、沥青混合料、路面强度厚度等、防雷检测、沉降观测、塑胶跑道检测(如有)、环保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其他检测、人防主体结构检测(满足人防办检测要求)及与工程实施及验收有关的所有检测;当工程移交后,缺陷责任期内,接收方或使用方对工程质量提出质疑,中标人需进行检测及鉴定,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1)(2)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钢结构);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1.3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用不少于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其他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15:00(**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免费。
3.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点击查看**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通知公告(交易信息)”(https://hfxz.****点击查看.cn/tzgg/jyxx/index.html)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项目咨询电话:0551-****点击查看7679。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6月23日15:00(**时间)
2.磋商地点:**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5:00(开标截止前30分钟内接收响应文件)
2.开标地点:**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开标室)
六、联系方法
(一)委托单位:****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晋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3681
(二)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8室
联系人:吴焱
电话:0551-****点击查看7679
(三)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电 话:0551-****点击查看3679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若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按时参加项目磋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磋商文件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