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査、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实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我院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点击查看医院进行一次整体的消防设施检测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检测全部消防设施,查改火灾隐患,现对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力量报名参加询比。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4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以最低价成交法选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消防设施检测服务1项
4万元
消防安全评估服务1项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询比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如未提供的,则以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1)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点击查看管理部令第7号)中对于“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在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或平台”中机构备案的查询截图,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服务类型。】
(2)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同时提供:①人员资质证书;②在供应商单位的执业证明(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③人员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5.2025年以来已为本单位承担消防设施维保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询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5年8月19日上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交资料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的方式,请各报名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报名资料要求整理好资料清单,用密封袋密封盖章后现场交或邮寄到**市**迎宾大道87号****点击查看警务室。建议密封袋上标注“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公司名称(具体名称)+联系人(电话)”,盖公章。
报名资料: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照附件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资料进行报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③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截图(盖公章)
④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盖公章)
⑤报价一览表(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11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恕不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市**区迎宾大道87号****点击查看保卫科(篮球场旁边的警务室)
递交方式:采用现场交资料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的方式,均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审方式:最低价成交法。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结果开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报名供应商作资格审查,低价中标为原则,将于2025年8月19日下午15:00在医院门诊楼5****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中心开标。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询比,则视为完全响应并同意采购人需求中的要求。除非取得采购人同意,否则成交后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不响应或负偏离,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请供应商密切留意****点击查看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8565、020-****点击查看8575、020-****点击查看8595(转5555)
地址:**市**区迎宾大道87号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