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粮食仓储加工及应急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祁门库点信息化集成系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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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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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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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县粮食仓储加工及应急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库点信息化集成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196.80元

招标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县****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徐学山、137****点击查看5199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

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投标价

****点击查看000.000元

其他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徐学山;137****点击查看519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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