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沙雅县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发布于 2025-08-10

招标详情

沙雅县商务科技工信局
联系人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点击查看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以沙发改产业【2024】1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查看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厂房6000平方米厂房,配套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2.1.1 建设地点:**县

2.1.2 建设规模:**6000平方米厂房,配套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2.1.3 工程投资额:3750万元

2.1.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治区外施工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4年09月01日起至2025年09月01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 1 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投标人近1年内(2024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2024年09月01日起至2025年09月01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7 其他要求: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8月11日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在**地区行政公署网(**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时间,下同)。请投标单位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点击查看.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9.****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

****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8757。

10.其他:

1、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2022年3月1日**地区政****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开标大厅。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地区**县彩虹路城南片区1号楼206号

联系人:李伟

电话:189****点击查看402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高新区(**区)鲤鱼**路835号

联系人:尚俊丽

电话:193****点击查看8815

2025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