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点击查看卫生院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市**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点击查看卫生院”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补充完善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如下: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选用、验收,优先执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要求;图纸未明确的,执行国家、行业及**省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及地方相关规定。 2、****点击查看卫生院建设项目,除通用房建规范外,还应当满足《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42 号)相关建设要求。 3、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承包人须完整阅读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充分理解图纸技术要求;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图纸、规范的全部技术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如国家、行业发布新版标准规范,按实施时间要求执行最新有效版本。 2、分包条款澄清:本项目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医用电梯、消防、幕墙、光伏、防辐射、防静电、智能化、污水处理等依法须由专业单位实施的专项工程,允许依法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对应法定资质。招标文件中与本内容冲突的,以本澄清为准。 重要提示:本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作调整。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不一致,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各类通知,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