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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乾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市建设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的建议》(****点击查看)收悉,****点击查看宣传部、****点击查看改革局、市**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环保等特点,迅速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与之配套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建设滞后问题日益凸显。由此衍生出的推车上楼、乱停乱放、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私自搭线等乱象屡禁不止,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生活便利性,更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点击查看工作部署,各部门协同发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安全化进程。
二、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一)开展综合整治。2024年****点击查看区“2﹒23”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局牵头组织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的综合整治行动,联合13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范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整治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象,强化源头治理,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提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
(二)强化充电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隐****点击查看工作部署,我局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对全市1962个物业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与停放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不规范的小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59份,警示约谈物业服务企业49家。同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配合消防部门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架空层使用管理等工作,2024年以来,既有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66910个,其中小区内增设充电端口58875个,利用小区外公共空间增设充电端口8035个。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点击查看发展改革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并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监管工作:一是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价格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治,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及时改造升级,并限期完成。二是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对物业小区开展检查,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落实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执行有关电价政策和充电服务费相关规定。三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未实行明码标价以及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结合日常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实际,运用喇叭喊话、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和业主有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安全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点击查看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更加严格,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和规范用车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有效杜绝因电动自行车自燃导致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李乾国等代表,感谢你们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以办理你们的建议为契机,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的建设,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环境。
特此答复。
****点击查看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万启兵,0752-****点击查看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