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新泰太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廊道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泰安】 新泰太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廊道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9-01

招标详情

新泰太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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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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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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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廊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廊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http://www.ccgp-shandong.****点击查看.cn/)、**市公共**交易网(www.****点击查看.cn)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2 09:0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进场交易编号:XT-ZC-****点击查看0829-01-0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廊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2.20万元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廊道建设项目

1项

建设集生态教育、科矿观测、公众参与于一体的综合型生态廊道,共建设5个科普驿站。

62.20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http://www.ccgp-shandong.****点击查看.cn/)进行会员注册、在**市公共**交易网(www.****点击查看.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点击查看.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36,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投诉联系方式:****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市东周路230号),电话:0538-****点击查看332。

3、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332。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学亮,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08。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功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发布媒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汶南镇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青云街道明****点击查看商铺东首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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