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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结算复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 ||
****点击查看对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结算复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建设工程结 算复审项目(二次)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造价咨询费控制价:总承包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4项目建设地点:****点击查看院内 1.5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224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27.29平方米,包括地上(11层)建筑面积22127.1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300.14平方米,其中发热门诊和应急病房楼总建筑面积27712.85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发热门诊、传染病门诊及配套科室、****点击查看中心、呼吸道传染病房等;救护车洗消站建筑面积427.14平方米;医废垃圾站建筑面积287.3平方米;****点击查看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1.6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1.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工程竣工结算复审,即对前期EPC工程和附属配套3项工程结算的二次审核,采取抽查审核方式,主要针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过程调差、涉及较大工程量部分进行复核。共计审核四个标段,总投资额约2.36亿元,分别出具结算复审报告。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8服务期:60日历天内出具复审报告 1.9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本次招标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2.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2025年01月01日以来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岀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 合同,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或EPC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或结算复审服务项目。 2.6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土建专业造价师1名、安装专业造价师1名)。 2.7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或“信用**”( http://credit.****点击查看.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供应商没有为本工程在建设期提供设计、咨询、监理、项目管理、施工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官网发布。 2.报名时间:请申请人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时至 5: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 3.谈判文件获取及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方式:各位潜在供应商请在公告期内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180****点击查看2865。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09时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09时30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点击查看**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09时30分 2.地点:****点击查看**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无。 八、踏勘现场 1.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前期结算审核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九、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东路128号 联系方式:殷老师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3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 联系方式: 张杰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2865 | ||
发布时间:2025/8/4 9:4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