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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现场竞价公告
(第四次)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期限
三、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竞价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参与竞价单位的维保服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维保技术人员须具备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职业资格。
3.信誉要求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省(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参选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四.维保、品质及范围等要求
1.提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接到我校报修后:一般故障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漏水、火灾等重大事故须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12小时内不能排除,须向我校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计划排除时间),消防主机(包括电源部分)、各控制板、回路板发生故障,如不能在48小时内修复,须在72小时内提供代用设备;
2.提供维保相关制度(包括自行制定和上级消防部门要求的),明确维保责任,维保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按要求到现场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维保单位负责;
3.所有发生故障的消防设备、器件维保方负责修理,如不能修复,应出具相应的检修报告说明原因。对维修须更换的设备、单个配件在200元以下(不含人工)的由维保单位负责费用(更换小型配件年累计总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点击查看学校负责),单项200元以上(不含人工费)的由我校负责相关费用;
4.提供上级消防部门规定的各项检查记录表样本;
5.按上级消防部门规定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及联动测试,由维保方出具须要在上级消防部门或其它主管单位备案的月检、季检、年检报告,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完成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的消防维保线上审查填报工作;
五.现场竞价时间:
六.现场竞价地点:
七.竞价条件
八.预算资金
九.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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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