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09

招标详情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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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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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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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点击查看回收中心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点击查看回收中心施工图设计

1.2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点击查看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县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59号

1.4 招标人:****点击查看

1.5 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点击查看回收中心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2.5 建设地点:**县水湖镇

2.6 建设规模:**长****点击查看回收中心,项目用地面积约5149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628平方米,最大跨度为24.6米,其****点击查看中心约60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分拆车间约4000平方米,生活垃圾分拣车间约2000平方米),****点击查看中心约6000平方米,散户回收厂房约45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散户回收厂房约2500平方米,生活垃圾散户回收厂房约2000平方米),散户回收库房约45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散户回收库房约2500平方米,生活垃圾散户回收库房约2000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000平****点击查看物资处理配套用房约1250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配套用房约1750平方米),暂存库约128平方米,地下室约500平方米,配套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停车、环卫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2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4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以及供电外线设计等。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深化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开展限额设计)、工艺设计、室外及附属工程设计、配合图审、地质勘察、施工配合及服务、设计报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筑节能和绿建方案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点击查看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设计、申报及评审等工作,所有****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审核。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系统、室外道排、景观、亮化、竖向设计、基坑支护、人防工程、供配电、排水规划、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路灯、综合管线、园区道路、室内外(含道路和地库)标识标线、钢结构、幕墙、绿建(如太阳能系统、节水设计、雨水收集及利用等相关系统)等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点击查看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点击查看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点击查看1974、****点击查看19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双墩****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邮 编:231131

联系人:黄传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85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张庆媛

电 话:0551-****点击查看1974、****点击查看196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点击查看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点击查看3830、0512-****点击查看8516

11.5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委员会

地 址:**县水湖镇

电 话:0551-****点击查看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点击查看.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账号:179****点击查看889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账号:1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5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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