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人家四期小区(东地块)工程EPC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变更公告(二次)

水岸人家四期小区(东地块)工程EPC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变更公告(二次)

发布于 2025-01-17

澄清说明

由于当地对消防工程验收要求,现对企业条件进行修改,修改后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点击查看住建局颁发的消防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并接受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上传资格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住建局颁发的消防壹级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完税证明⑤银行开户许可证⑥平台使用年费缴纳回执单(有效期为一个日历年)⑦提供指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件在有效期内)⑧本项目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通过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