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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2、采购单位地址:漕溪北路366号
3、项目名称:**路项目点干粉灭火器更新项目
4、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预算金额:12.5万元
:
应负责全部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保修等。
三、供货期限:
四、合格的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比选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 9日(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
2、地点:**区虹漕路77号C10栋804室
3、需携带资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比选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法的方式选取中选人。
比选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5万元,本最高限价为完成工作范围内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参选人报价时须综合考虑,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不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质保期1年,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八、合同授予:中选人应于中选告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选人如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采购单位有权废除其中选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利向中选人追索赔偿。出现此种情形,按照确定的中选候选人顺序,比选人向第二中选候选人授选。
十、比选活动:见《比选须知》
十一、比选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1、时间:**时间2025年5月 16 日10:00 时
2、地点:**区虹漕路77号C10栋804室
3、联系人:龚迪
4、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855
注:贵单位有意参加本次的比选活动,请于2025年5月16日10:00 时之前准时到达比选地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