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移动排涝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舒城县杭埠镇移动排涝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7-11
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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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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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杭埠镇移动排涝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杭埠镇移动排涝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点击查看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研究决定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点击查看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15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点击查看7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皮卡式救险车、大型移动式排涝泵车、液压动力站

品牌:**牌、路鑫牌、史丹利牌

规格型号:SH5030XXHD8GD-S、NJJ5251TPS6、MPS80型

数量:2台、1辆、1套

单价:518700元/台、****点击查看000元/辆、347000元/套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700元。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县**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246。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杭埠镇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661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附件(3)
附件_522280553_331140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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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22280553_3311404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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