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营造林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18层6号
被投诉人:****点击查看**人民政府
地址:**市**区白马镇顺龙街44号
被投诉人:**华扬君鹏****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8
四、基本情况
**华扬君鹏****点击查看公司代理的****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市**区2024年营造林项目(****点击查看),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13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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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