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220261021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50010220261021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于 2026-11-03

招标详情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条

立即监控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250,000元 人民币
15,406,196.24元 人民币
CQFJSGZHPG2026[JS]
****点击查看中心文体运动综合体升级改造运营项目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中心文体运动综合体升级改造运营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双注册单位能拿商务满分的单位总共都拿不出来10家,请问业主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要设置双注册为什么其他人员比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都高假设目标单位把商务部分满分的单位抓完了,再派两个业主代表,是不是就稳了

答复:已取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置,本项目安全管理专业性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注册安全工程师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其他人员双注册,比你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都牛逼,符合逻辑吗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双注册

答复:已取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置,本项目安全管理专业性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注册安全工程师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整个体育建筑,全是些大企业才满足。未必公共建筑就不行吗这么大个项目这样设置

答复:业绩类型已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4、质疑事项三:人员职称/执业证书限定"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属于以特定执业资格作为加分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详细描述: 招标文件在商务评审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评分项中规定:"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1个职称(或执业)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其他拟派人员: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的。"该条款存在以下不合理之处:(1)"注册结构工程师"系勘察设计类执业资格,主要适用于工程设计阶段的结构设计工作,而非施工阶段的施工管理。本项目为"升级改造运营项目",施工阶段的核心能力要求应体现在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应由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施工类执业资格来考察,而非要求具备设计阶段的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将设计类执业资格作为施工投标人的评分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2)该条款仅限定"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两种证书,排除了其他与本项目升级改造施工高度相关的执业资格和职称,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方向)等,人为缩小了可参与竞争的范围。(3)要求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实际上要求投标人必须聘用持有上述特定证书的全职人员,对中小企业而言构成不合理的用工负担和准入壁垒。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的。 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修改建议: 建议将人员证书评分条件修改为与本项目升级改造施工实际相关执业资格和职称。

答复:已取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置。本项目安全管理专业性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注册安全工程师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质疑事项二:单个业绩合同金额门槛(1200万元)占项目总预算比例过高(78%),与项目实际需要不匹配

详细描述: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5,406,196.24元(约1540万元),而业绩评分要求的单个合同金额门槛为不低于1200万元,占项目总预算的78%。要求投标人拥有接近项目总规模(78%)的单体业绩,实际上排除了大量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但尚未承接过如此大规模单体项目的企业。业绩门槛的设置应与项目实际特点相匹配,过高的金额门槛构成了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待遇。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采购需求应当客观,符合采购人绩效需求和市场实际情况,不得以企业规模条件等不合理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修改建议: 建议适当降低单个业绩的合同金额门槛,单个合同金额调整为不低于500万元,以更合理地考察投标人履约能力。

答复:业绩金额已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6、质疑事项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条款变相提高投标人业绩门槛

详细描述: 招标文件在“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两项评分标准中均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这意味着投标人用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不能在商务评审中重复计分。该条款实际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拥有超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额外业绩才能获得商务分,变相提高了投标人的业绩门槛。例如,若资格审查要求提供1个业绩即可通过,则投标人即使仅有1个业绩也能通过资格审查,但该业绩不能用于商务评分,导致其商务业绩得分为0。这种设计使得业绩评分实际上变成了“要求投标人至少拥有2个及以上业绩”的资格门槛,与招标文件明示的资格审查条件不一致,对仅有1个业绩但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构成不合理限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 业绩评分的目的在于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经验,但若通过“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的条款变相增加业绩数量要求,则超出了考察履约能力的合理范围,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

修改建议: 建议删除“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的表述,允许投标人将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同时参与商务评审计分。

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条款,是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文件范本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评审标准进行设置。另业绩已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7、为什么一个1000多万的项目 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 意义何在。严重排斥我们中小微企业,****点击查看公司都没有 让我们本地企业没有参与的机会。而且业绩设置也过高,还有技术方案分。强烈建议降低要求。

答复:已取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置。本项目安全管理专业性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注册安全工程师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业绩要求体育建筑业绩,公司要求三个业绩,项目经理带两个。能不能降低条件 公共建筑业绩就可以,给我们这些小企业更多的机会。

答复:业绩类型已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9、请问这个派业主代表专家评标吗

答复:****点击查看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点击查看委员会。

问题10、⑴、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⑵、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可以。

⑶、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格式自拟)。

⑷、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点击查看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答复:****点击查看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点击查看委员会。

⑸、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复:是。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3条业绩要求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得 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评审标准 人员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拟派人员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4.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评审标准 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修

改为:

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1个职称(或执业)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其他拟派人员: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的。

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执业(或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特别说明(3)相关要求提供)。

招 标 人:**市涪****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