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涛城镇红星村2025农资仓储(皖浙电商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涛城镇红星村2025农资仓储(皖浙电商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30
宣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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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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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涛城镇**村2025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涛城镇**村2025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郎步街道涛峰路188号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888.66元

评审报价:****点击查看888.66元

评审总得分:83.1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涛城镇**村2025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到村产业项目

施工范围:****点击查看村农****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及其他配套工程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彩云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11853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郎步街道国兴亚太府物业管理用房,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8302。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涛城镇**村

联系方式:李建树 133****点击查看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郎步街道国兴亚太府物业管理用房

联系方式:吕先生 177****点击查看8302 ****点击查看@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树

电 话:133****点击查看8160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