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西秀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9-1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关于**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废标情况说明委托****点击查看公开招标的**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5年09月03日 11时0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关于**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废标情况说明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点击查看公开招标的“**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于2025年9月3日上午11时开标及评标。 ****点击查看委员会出具的评审资料及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复核后发现,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详细评分结果及评标报告存在错误,本着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5年9月10日11时3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进行复议,经复议:****点击查看公司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缺少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作无效标处理。被废标、****点击查看**公司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缺少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作无效标处理。被废标。 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A5.1.1(2)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1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结果公示至2025年09月16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点击查看建设局(0851-****点击查看1599)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关于**区2016年酿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废标情况说明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973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7867

2025年09月11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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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