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方案调整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次采购活动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 182****点击查看1717
传真: /
地址: **市婺**秋滨街道宾虹西路876号4号楼301号
2、采购人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5****点击查看2650
传真: /
地址: **市**区塘雅镇
3、监督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投标中心
联系人: 于主任
联系电话: 150****点击查看8243
传真: /
地址: **市**区塘雅镇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