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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松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点击查看的“**县松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做出答复和补充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依据闽建〔2024〕9 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1)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最新信息价为2024年8月,控制价xml和编制说明均为2024年7月,未执行最新信息价,请调整;(2)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3)请删除清单量为零的清单;(4)招标清单中的水泥稳定粒料(水泥用量 5%)材料单价为35.003元/m3,低于市场价,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第二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第七条的要求
答:(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执行的信息价以财政审核为准。
(2)关于未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及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为零的问题,已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重新上传在附件中,请投标人下载。
(3)关于水泥稳定粒料的材料单价问题,该材料的单价已通过财政审核,并包含在《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根据闽建〔2024〕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2、问:本项目招标清单中,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中,存在大量空清单(即清单工程量为0),请招标人删除。
答:已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重新上传在附件中,请投标人下载。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对象为六个老旧小区,****点击查看广场、百丽花园、**花园、****点击查看花园、世纪锦园、玉龙名城。”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对象为六个老旧小区,****点击查看广场、百丽花园、**花园、****点击查看花园、世纪锦园、王龙名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通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