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5364]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龙洞院区学童楼维修工程

[JG2024-5364]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龙洞院区学童楼维修工程

发布于 2024-11-26
广东****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6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84条

立即监控


发布时间:2024-11-26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龙洞院区学童楼维修工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点击查看 通过
2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4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5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6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7 **市****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8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9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0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市****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2 ****点击查看集团第十一****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3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4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5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6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7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18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9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0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1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2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3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4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5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6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7 **宝****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8 ****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29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0 **市****点击查看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福利院、****点击查看康复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0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6216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福利院、****点击查看康复中心)

附件(2)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下载预览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龙洞院区学童楼维修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报告-脱敏.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