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1中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①、②、③ | ①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A、合同内工程内容: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80%; B、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承包范围以外发包人另行指定的工作:当期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80%; ②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合同内工程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工程内容等达到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合同外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审核计量和发包人审定确认为准。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根据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款结算单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到后,应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2天内审核批准,并在当月最后1日前拨付。 ③竣工后验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提供完成)合格后10天内,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进度价款的90%;竣工结算经审定并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后1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算造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申请手续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 ①工程进度款计算公式:A、合同内工程内容: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70%;B、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承包范围以外发包人另行指定的工作:当期工程款=承包人当期完成实际工程进度款×70%;②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的70%时,暂停支付合同内工程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工程内容等达到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时,暂停支付合同外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审核计量和发包人审定确认为准。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根据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款结算单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到后,应在3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2天内审核批准,并在当月最后1日前拨付。 ③竣工后验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提供完成)合格后10天内,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进度价款的80%;竣工结算经审定并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后10天内发包人付至审**算造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申请手续后14天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