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序号:SGCFW2025-006
招标人:****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578-****点击查看282/184****点击查看769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
设计周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送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 (元) | 资质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933254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任丽 | 202****点击查看1572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933254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沈厚林 | 201****点击查看1737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933254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徐向东 | 200****点击查看0381 |
4 | **精典****点击查看公司 | 933254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吴晓勇 | 201****点击查看489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金额、业绩类型、内容等要求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中学建筑设计 | ****点击查看教育局 | 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8月29日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6694平方米、**教学楼、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艺体楼、地下人防设施等建筑面积约38778.81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室外管线。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工作。 |
任丽 | ****点击查看中心项目 | ****点击查看**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5月8日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4367㎡,总建筑面积约22994.2㎡,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概算约12355万元。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施工期咨询服务。 |
****点击查看公司 | **中学学生公寓、食堂及校园消防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县交通****点击查看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3月10日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851.48㎡,其中:****点击查看中心(食堂)6497㎡,男生公寓A栋5051.16㎡,男生公寓B栋5051.16㎡,男生公寓C栋5051.16㎡,女生公寓建筑面积920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和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消防、装饰装修、结构加固、室外消防管线等)、施工图审查等。 |
沈厚林 | **中学学生公寓、食堂及校园消防等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县交通****点击查看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3月10日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851.48㎡,其中:****点击查看中心(食堂)6497㎡,男生公寓A栋5051.16㎡,男生公寓B栋5051.16㎡,男生公寓C栋5051.16㎡,女生公寓建筑面积920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和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消防、装饰装修、结构加固、室外消防管线等)、施工图审查等。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中学 | ****点击查看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30日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2412.13㎡,其中架空层 11107.18㎡,架空层以上78104.95㎡;项目总投资额约为50000万元。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
**精典****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幼儿园**工程施工图设计 | 嵊**城乡****点击查看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5日 建设规模:15645.95平方米,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吴晓勇 | ****点击查看幼儿园**工程施工图设计 | 嵊**城乡****点击查看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5日 建设规模:15645.95平方米,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公示时间:2025年 08 月 27 日至2025年 09 月 01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85。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时间:2025年 08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