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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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1-15

招标详情

沈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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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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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4-11-15
监督部门 辽****点击查看示范区管理****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 项目来源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点击查看0135
标段(包)名称 ****点击查看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三期S3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点击查看001
原开标时间 2024-11-26 1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2024-12-02 1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1.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中条款号第1.3.2项计划工期修改为: 计划工期304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计划开工日期:2025-3-1 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0 除上述总工期外,要求各标段的工期为: 1.2025年3月1日前完成进场前各项准备工作 2.2025年5月1日前完成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桩基础施工 3.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0.00以下结构施工 4.2025年8月1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5.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外立面工程 6.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精装修、园林景观、室外管网等全部建设内容。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工及完工时间。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文件中合同工期、里程碑节点、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等涉及计划工期内容均已修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因计划工期修改将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12月02日10:00。 4.其余内容不变,澄清内容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宿工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024-****点击查看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