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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2025****点击查看公司灭火器检测、维修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2025****点击查看公司灭火器检测、维修项目的采购项目,检测、维修内容包括检测及更换损坏配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具体根据国家、**部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要求实施。
需检测维修的灭火器数量预估如下:
序号 | 灭火器类型 | 数量 |
1 | 3公斤干粉灭火器 | 258具 |
2 | 4公斤干粉灭火器 | 788具 |
3 | 8公斤干粉灭火器 | 40具 |
4 | 2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1108具 |
5 | 24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 12具 |
6 | 35公斤干粉灭火器 | 7具 |
检测维修完成后贴合格标签,合格标签必须能够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认证检查,检测维修后以张贴合格证数量为准。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选人数量见下表:
标包 | 采购预算(含税,元) | 中选人数 | 份额分配 | 区域 |
标包1 | 82000 | 1 | 100% | ** |
1.3拟签署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
1.5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按实际维修情况据实结算,每次检测、维修完成后按照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金额,实际发生数量以检测、维修后张贴的合格证数量为准。
每次结算金额分两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支付本次结算金额的【90】%,由甲方在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灭火器维修、更换清单】原件、实际结算金额全额发票原件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二笔付款:支付本次结算金额的【10】%,保修期到期后30内向乙方支付。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报价统一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灭火器检测 | 项 | 1.000 |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应答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或**移动禁止**期内的;2019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等行为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需提供承诺书)。
5、应答人须至少提供1个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销售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灭火器检测或维修)且单项目金额不少于5万元(合同签署主体应与应答供应商一致),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价格页、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及合同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合同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所附发票****点击查看总局官方网站的查验结果截图。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应答方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三、公告时间
本项目公告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0: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6日10:00。本项目仅接受邮件报名,符合条件供应商请在公告****点击查看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点击查看@139.com,过期不予接受报名。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0日上午10:00
4.2 应答方式: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时间前将纸质文件密封盖章送至**市平**文瀛湖街道兴云街与**路交叉口东北100****点击查看公司5层评标室,应答地点同上。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市平**文瀛湖街道兴云街与**路交叉口东北100****点击查看公司5层评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移动”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公告日期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市平**文瀛湖街道兴云街与**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采购人联系人:周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0075
采购人邮箱:****点击查看@139.com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仅为**移动公众号。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