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集团公司桂林高铁基础设施段红外成像无人机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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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高铁基础设施段红外成像无人机采购项目(****点击查看)评审结束,现将拟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包件号

单位名称

不分包:红外成像无人机

**核****点击查看公司

1.公示期自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3.联系方式:

地 址:****点击查看市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530001

项目答疑:0771-****点击查看587(管工)

异议电话:0771-****点击查看626(朱工)

**宁铁****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9月4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公司地址

异议提出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座机、手机)

(签字)

(传真)

身份证号

(收信地址)

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异议涉及采购文号及包件号

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异议请求

及主张

证明

材料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