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肥西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发布于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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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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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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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8-1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答疑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公司业绩为EPC项目,我公司为施工方,此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请按照答疑1的要求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若业绩时间和业绩类型及承担施工部分的金额等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评审要求的即可予以认可。

2、公司因经营需要,法定代表人变更。我司营业执照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安全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请问投标文件中提****点击查看管理局盖章出具的法人变更信息的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请提供营业执照和投标所需证书及相应的变更信息的证明供评委会综合评判。

3、本项目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请问我单位提供老旧小区改造类业绩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模是否认可

答:业绩类型符合本项目要求,还需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振宁路3****点击查看商行20楼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797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朱启杭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56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8-1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答疑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企业业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是否联合体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需为牵头单位人员;投标人业绩、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由联合体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总价页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页有文字差异,实质内容一致,是否使用制作软件生成即可

答: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总价页实质内容一致仅个别文字不同,投标时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公司拟采用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费约1.4亿元,我公司做为成员之一承担其中50%的施工工作,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体现分工比例的联合体协议,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予以认可。

4、本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需要提供通知书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

答: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为以下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资格审查业绩不再作为详细评审业绩。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业绩为项目经理业绩,不要求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业绩,现将招标文件中的附录3中的第2条内容调整为“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

5、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资料中要求: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我司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符合“(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的要求。

6、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企业类型无特殊要求,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的“十一、企业类型证明材料”是否无需提供

答:本项目对投标单位企业类型无特殊要求,故“企业类型证明材料”无需提供。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振宁路3****点击查看商行20楼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797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朱启杭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56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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