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河套大耳猪资源保护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河套大耳猪资源保护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于 2026-10-19

招标详情

五原县畜牧工作站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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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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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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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实验室,兽医、消毒,空怀配种和怀孕舍、公猪舍,产房、保育舍,3号育肥舍,猪舍,提升井,消防泵房,活动板房等;原有建筑改造,拆除建(构)筑物,拆除圈墙,拆除围墙,拆除原有道路等;相关室内外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里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自治区**市**县河套大耳猪**保护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点击查看.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金秋华城D区东门外办公楼3楼

邮编:01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琼

电话:156****点击查看2162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地址:**自治区**市**区金秋华城D区东门外办公楼3楼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文清

电话:137****点击查看0459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发布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自治区**市**县河套大耳猪**保护项目施工招标文件(1019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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