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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储备库改造提升粮食仓储项目跟踪审计
三、中标(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笔架山街道南二环路3818****点击查看广场2号写字楼1701室
投标报价:1566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仟陆佰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九通****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728号6号楼8楼809-823室
投标报价:150000.00元 (大写:壹拾伍万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投标报价:152000.00元 (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之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227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望**路 388 号
项目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9365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2275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