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德势弘房地****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德资评报字[2026]第0015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转让方提出:
①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明细表》所列资产进行移交,若标的数量及质量与《明细表》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和标的正常交割。
②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清点和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受让方未按上述规定时间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清点和移交工作的,视为已移交。受让方全部款项支付完成后,资产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的移交及进场拆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及运输工作,逾期未转移,视为遗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理。受让方进场后,按要求分别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搬运工作,拆除搬运工作应当保护好其他资产,如有损坏则按照对应资产评估价格进行赔偿。出库时,由转让方资产管理员、现场安保、现场负责人、综合/财务人员、受让方或持授权委托书的代表在《出库单明细表》签字后方可离场。
③标的的拆除、装卸、运输、保管及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