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新区2024G02地块工程总承包澄清招标文件

No.新区2024G02地块工程总承包澄清招标文件

发布于 2025-06-14
No.新区2024G02地块工程总承包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5-06-13 22:2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万元 人民币
万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一、针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件第14.2.2条预付款担保原为: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提交预付款申请前,金额同预付款金额。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现修改为: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不提供

预付款担保形式:不提供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件第14.2.1条预付款支付期限原为: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实际开工后,同时承包人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保函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价款,采用先票后款的方式,提供担保保函后 30 日内承包人要先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预付款。

现修改为: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实际开工后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价款,采用先票后款的方式,承包人要先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预付款。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条原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P269给定的《承诺书》格式编制,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承诺书》、第九章《资格审查承诺书》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点击查看2000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点击查看000元;**工程费****点击查看00000元;暂列金额****点击查看0000元;暂估价****点击查看000元。

(五)本次答疑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内容作出修改,具体详见此次上传内容(标红部分)。

(六)本次答疑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设备及材料品牌推荐表”作出修改,具体详见此次上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