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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市**县**镇胜利西路1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市**县**镇****点击查看边 | |
项目名称 | **镇凫山村神隐民宿一期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首字笔画数量进行排序(首字笔画相同,按第2字笔画,以此类推)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市**县**镇亭子山路东侧紫晶一品20幢103铺 | |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936.56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许健飞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5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市飞彩街道香江金郡**16幢111室 | |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655.55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刘嘉安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056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县****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省**市**县庙首镇鸿兴家园3-1栋101室 | |
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655.20元 | |
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刘吉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0627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县****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没有按投标人须知附录6中附表2填写取样员数量,不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6中附表2其他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表八的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了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4条和清单编制说明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6条规定, 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中上传的项目经理张思景的社保为2024.11至2024.12,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人脸识别人员身份证号码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联系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实名制”投标要求,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点击查看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张孝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符合招标公告3.3和投标人须知附录5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5299,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61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