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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 “双减”政策,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印****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及《****点击查看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我校课后服务内容,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点击查看体育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通知》(西教体通〔202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第****点击查看学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点击查看2025-2026学年遴选课后服务校外机构
二、服务时间及期限
2025年10月-2026年7月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进行一次课程满意度调查,服务一年结束前的1个月内,通过课程满意度调查,家长、学生、学校满意度达80%以上的培训机构,秉持双方自愿**原则可在服务期限内续签。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遇到机构满意度未达标、中途存在违约、违规行为、****点击查看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或管理要求,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或管理要求,机构方须无条件接受。
三、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采莲路285号)
四、服务对象及具体上课时间
服务对象:****点击查看自愿报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
具体上课时间:在学校正常教学日的课后服务时段内进行,16:45-17:35(一个课时50分钟)。
五、服务收费
学生每课时收费标准按照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意见执行
六、服务机构遴选要求
(一)遴选项目类别
(1)体育类(包含:篮球、田径、乒乓球、体适能、足球、游泳、花样跳绳、啦啦操、棋类、击剑等)
(2)艺术类(包含:合唱、书法、绘画、手工、舞蹈、器乐、主持等)
(3)科技类(包含:机器人、无人机、编程、航模、科技发明、科学表演、3D打印等)
(4)非遗类(戏剧、扎染等)
(5)对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有促进作用、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的特色课程(具备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详细的课程安排,符合《****点击查看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参选资格条件
1.办学资质
(1)服务机构须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根据机构性质提供对应资质证明:
若为营利性机构:需持有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若为非营利性机构:需持有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提供民政部门登记的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培训机构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
(3****点击查看体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者优先考虑。
(4)****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健全的管理体系。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满足《**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体育类(足球、篮球、排球)机构如具有国家级、省级比赛经验,曾在**市具****点击查看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优先考虑。
(5)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满足《**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
2.师资配置
(1)教学、教研人员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或相关的工作经历、荣誉奖项等。符合《**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2****点击查看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3)参选机构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4)从业人员确保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
(三)校外机构进入与退出
(1)学校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第三****点击查看学校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2)第三方社会机构要为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教师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同时承担在校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安全责任。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严禁入校商业夹带和商业宣传,入校培训机构及人员不得借机搞培训、招生宣传,不得诱导学生参与校外培训辅导、购买相关仪器器材或课程服务产品。
(4)建立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学校即可取消其入校服务资格。
七、遴选流程
遴选信息公布 →现场提交资料到****点击查看门卫室→学校进行初审→电话通知入围→入校展讲→****点击查看小组讨论确定入选机构→遴选公示→签订合同。
(一)发布公告: 在学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要求、流程和时间安排。
(二)机构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2025年9月18日17:00前提交申请材料到****点击查看门卫室(采莲路285号),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备注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包括:
1.机构简介。
2.**市相关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有效证件(如委托办理还需提交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
4.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5.课程方案、师资情况、安全保障措施、课程实施进度计划表等。
6.派驻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点击查看行业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艺术类、科学类)或教练证(体育类)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体育类)。
7.提供参选机构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无行政处罚承诺书加盖公章。
8.课程材料按照单一项目进行准备,多课程准备多套材料,包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课时安排、授课教师人数等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9.请自行下载附件1:承诺书、附件2:第三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课后服务申请表,按要求填好,无需装订,放在材料最前面。
10.其他资料(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业绩材料、教学成效、**经验与核心优势(可附案例))。
****点击查看学校初审: 根据机构提交材料按参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筛出入围机构。
(四)电话通知入围机构: 学校将根据初审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机构进校宣讲,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五)遴选宣讲准备:
宣讲人:机构负责人
时间:2025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宣讲内容:包括不限于机构简介、课程特色、课程计划及达成目标、授课管理及收费标准等内容。
宣讲形式:现场展讲(以PPT、视频等方式进行宣讲,限时5分钟)。
须携带材料:前述所需资质证照原件接受现场审核。
****点击查看委员会遴选: 遴选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家委代表、学校领导、学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
(七)公示公告: 将拟入选机构名****点击查看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合同: 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机构,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合同,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相关事项,明确双方权责关系和具体细节协商。
八、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第三方机构责任,且该第三方****点击查看学校从事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所造成的损失由第三方机构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学校面向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评价中,学期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或学年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
(二)提供虚假资质或材料的;
(三)托管服务内容及质量与合同或协议约定明显不符的;
(四)任课教师无相关资质证明或相关项目专业资质的,或经查有犯罪记录的,或经查有其他从业限制类型情况的;
(五)聘用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六)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点击查看学校开展收支情况公示或公示情况造假的;
(八)入选机构名单有效期内年审未达 “合格”等次或不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
(九)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等过期未及时换证的;
(十)存在分包或转包行为的;
(十一)机构或聘用人员利用课****点击查看学校招揽生源的;
****点击查看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十三)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所有报名材料均为现场提交,一经提交后不再接受补交材料,所提交材料均不退回。
(二)若后期选课实际人数未达开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取消该课程项目。
(三)若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课后服务政策发生改变,我校将根据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
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第三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课后服务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