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东流苗圃辅助生产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至县东流苗圃辅助生产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07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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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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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辅助生产设施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辅助生产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6日

开标日期:2025年08月06日9:30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668840.00元

综合得分:87.04分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599560.00元

综合得分:76.34元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第三中标候选人:**菲****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647430.00元

综合得分:76.11分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县****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dzxczxjt.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尧渡镇尧渡老街70号,联系电话:191****点击查看5951(束兵兵)。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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