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包3)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包3)
三、成交信息
包名称:包1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中式生产车间B-8栋
成交金额:460000元
综合评分法:93.83(分)
包名称:包3
供应商名称:**省****点击查看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市**区公平路6号
成交金额:330000元
综合评分法:91.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包1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抽检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
服务类 |
名 称:包3 服务范围: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抽检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标准及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云梯、方保红、周福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 号)计取,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新港2路17号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新**路19****点击查看科技城A3栋701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558
项目联系人:洪志敏
电 话:0713-****点击查看558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