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拟在我县内公开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予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奖补。
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奖补范围
(一)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二)排水、供电、照明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三)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四)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五)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
(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七)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
二.项目承办单位(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申请报告;
(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预算、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运营情况、预期效果、拟申请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金额等;
(五)单位(企业)征信记录等;
(六)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附件1、2、3;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县商务局初审;
(二)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县商务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确定项目。
四.项目承办单位(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点击查看商务局、县财政局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点击查看商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点击查看商务局组织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点击查看商务局反馈。现予以公告,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5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玉平
电话:0930-****点击查看6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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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3日